犯罪人得什么病才可保外就诊
犯罪人若需保外就诊,其病残状况需要符合《罪犯保外就诊疾病伤残范围》的有关规定,正在服刑的罪犯若患有以下病残状况之一,且满足其他规定条件,可准予保外就诊:
1.经精神病专科医院司法鉴别确诊的常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,如精神分裂症、躁狂忧郁症等;
2.各种器质性心脏病,如风湿性心脏病、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,且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;
3.高血压病III期;空洞型肺结核、反复咯血等呼吸系统疾病;
4.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;
5.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等肾脏疾病;
6.脑血管疾病、颅内器质疾病所致的肢体瘫痪等神经系统疾病;
7.各种脊髓疾病及周围神经所致的肢体瘫痪等脊髓及周围神经疾病;
8.癫痫频繁大发作,伴有精神障碍者;
9.糖尿病合并心、脑、肾病变或紧急继发感染者;
10.胶原成人两性疾病导致脏器功能障碍者;
11.内分泌腺疾病,很难治愈且达到丧失劳动能力者;
12.白血病、再生障碍性贫血者;
13.寄生虫病侵犯要紧器官,导致继发性损害,生活不可以自理者;
14.心、肝等要紧脏器损伤或手术后遗有紧急功能障碍者;
15.消化器官及其腹部手术后有紧急并发症者;
16.肺、肾、肾上腺等器官一侧切除,对侧仍有病变或有明显功能障碍者;
17.紧急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损伤,治疗后遗有功能障碍者;
18.脑、脊髓外伤治疗后遗有痴呆、失语等功能很难恢复者;
19.双上肢、双下肢或因伤、病截肢或失去功能者;
20.双手完全失去功能或伤病致双手手指缺损六个以上者;
21.两个以上主要关节因伤病发生强直畸形者;
22.各种恶性肿瘤经过治疗不见好转者;
23.其他严重干扰肌体功能而不可以进行彻底治疗的肿瘤;
24.伤病后所致的双目失明或接近失明者;
25.上下颌伤、病经治疗后有语言不清、紧急咀嚼障碍者;
26.经专科防治机构确定的2、三期矽肺、煤矽肺等职业病;
27.同时患有两种以上疾病,其中一种病情接近上述疾病程度者;
28.艾滋病毒反应阳性者;
29.与其他需保外就诊的疾病。
2、申请保外就诊的审察步骤
找法网提醒,申请保外就诊的审察步骤主要包含以下步骤:
1.符合条件的罪犯由监所提出申请,填写《罪犯保外就诊初审表》。
2.进行病情鉴别,这是必不可少的内容,需到省级医院开具证明。
3.由监所的分管领导申请监狱长召开评审会,对病情鉴别结果进行审核,并做出是不是准许保外就诊的决定。